各相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外资发【2014】1067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中国山西省•德国北威州双方政府联合资助第十二批公派赴德国研修生选拔工作》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通知本部门的相关人员。
附:http://www.llhc.edu.cn/rsc/upfiles/201409/20140902105727331.pdf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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