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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人事处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10-18

山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师函【2018】42号,下简称《通知》)精神,教育部与部分中央媒体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 推选要求:

  1.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我校教师;

  2.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领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 推荐名额和时间:

  1. 请各学院(中心、部)按照推荐要求,推选候选人。

  2. 请以学院(中心、部)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xzywqy001@163.com,截止日期2018年5月25日(本周五)16:00。

  • 推荐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版):

  1.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1份(附件2);

  2.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

  3. 彩色登记证件照电子版1张,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像素320*240以上,大小2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学院+姓名;

  4. 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姓名+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5. 推荐人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5000字以内(可参考附件1中的示例)。

  • 附件

  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2.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3.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xls

山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_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zip

附件3_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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