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专家人选的通知》(晋教财函〔2026〕124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养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或行业从业不良记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
(二)业务经验丰富。从事教育系统财务、基建、审计、资产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练掌握教育领域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规范、工程建设管理、采购招标政策、绩效评价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履职能力充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专家库组织的各项工作。对专业能力突出、业内公认度高的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广泛宣传,积极推荐。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请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26年5月27日中午12:00前将《山西省教育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