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今年我校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8人申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现先参照2025年申报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申报,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在广大教职工中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人员条件和材料严格把关。
二、各学院(部门)原则上可推荐2人申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少申报或不申报。
三、凡近三年已获得本项资助的人员和项目、已获得其他科技计划类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和青年人才申报。
四、各学院(部门)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1、汇总表(对申报人选项目进行排序,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2、申请表(双面打印);
3、承诺书;
4、佐证材料(双面打印,封皮内容与申请表封面内容一致,页数不超过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