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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6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5-09

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267号)文件要求,我校从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杰出专业技术团队中选一项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门)原则上可推荐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名或杰出专业技术团队1个,无特别优秀者,也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参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择优推荐,各学院(部门)严格根据推荐条件审核推荐对象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

(二)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关。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推荐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等维度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考评,做到优中选优。推荐对象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推荐科研一线的教职工。

(三)请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26年5月11日下班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到联系邮箱。5月13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回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1)推荐工作情况(含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等情况。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公示材料待公示结束后报回);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全国杰出专业技术团队推荐表》,纸质版5份;

(3)事迹材料:具有代表性,真实准确,重点突出,以第三人称表述,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纸质版5份;

(4)证明材料: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重要证明材料可装订成册,并标引目录,封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电子照片: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须提供1张免冠证件照、2张工作照电子版;杰出专业技术团队申报人须提供2张集体合影电子版。

人事处将组织专家综合各单位推荐材料、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等,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查,择优推荐1个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1个杰出专业技术团队,并按照规定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经学校会议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对象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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