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校院二级管理,强化绩效激励机制,2026年校内绩效将根据预算编报情况划拨至相关单位(部门)执行。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岗位绩效改革实施方案》(2025版)和《关于做好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中医校办发〔2025〕47号)要求,现将2026年绩效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础绩效预算编报
(一)编报范围:各教学、教辅(临床技能教学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单位(部门)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参照在编在岗教职工管理人员),其中临床学院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职辅导员。
(二)各教学、教辅(临床技能教学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岗位确认情况编报2026年度基础绩效预算,岗位对应基础绩效标准按照《山西中医药大学岗位绩效改革实施方案》(2025版)执行。
(三)党政、其它教辅单位(部门)基础绩效预算由人事处统一编报。
二、业绩绩效预算编报
(一)各教学、教辅(临床技能教学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单位根据本单位(部门)人员岗位及工作实际编报相关业绩绩效(含教学业绩绩效(含课时、教改教研、研究生指导、省级或一级学会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等)、科研业绩绩效、学科建设业绩绩效);同时,管理岗位人员按照职务级别编报,教辅、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有行政职务的按管理岗对应职务级别编报,无行政职务的参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管理岗职务级别编报。
(二)专职组织员专项业绩绩效由组织部编报。
(三)专职思政教师专项业绩绩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编报。
(四)专职辅导员专项业绩绩效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编报。
(五)心理咨询专项业绩绩效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编报。
(六)招生就业专项业绩绩效由招生就业处编报。
(七)教学督导专项业绩绩效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编报。
(八)伯乐奖奖励绩效、人才专项业绩绩效人才工作部编报。
(九)党政、其它教辅部门业绩绩效预算由人事处统一编报。
(十)其他经学校同意的专项绩效由相应单位(部门)编报。
三、突出贡献绩效
(一)教学突出贡献绩效由教务处编报。
(二)科研突出贡献绩效由科技处编报。
(三)学科建设突出贡献绩效由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编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类绩效预算编报准确,材料支撑充分。
(二)因涉及经费来源相关工作,在编、编外人员绩效预算需分别编报。
(三)2025年11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