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外函〔2024〕22号)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在广大教职员工中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积极申报。
请 有 意 向 教 职 员 工 登 录 国 家 留 学 网,根据《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中条件申报项目,根据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并于5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
已获批其他年度地方创新子项目的教职员工,于5月31日前交回《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推荐人员名单》,并提前准备项目实施年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