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现将中共晋中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选聘晋中市社会工作人才专家的通知》(市社函字〔202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部门)在广大教职工中宣传,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教职员工积极申请。
2、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7月15日下班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和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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