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领域专家的通知》(晋教财函〔2024〕17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部门)在广大教职工中宣传,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教职员工积极申请。
2、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8月1日下班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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