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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价环节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22

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价环节专家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要求我校推荐相关专家2名,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部门)在广大教职工中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2、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相关信息,并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10:00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表纸质版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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