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评审专家的通知》(晋教学函〔2023〕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在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2.各单位(部门)原则上可推荐教育类专家和行业类专家各1名,无符合条件或特别优秀者可不推荐。
3.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规范推荐程序,综合评估拟申报人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等方面,严格审核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5:30前统一将评审专家推荐表(单位意见栏须盖章)和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须所在单位、部门盖章)纸质版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扫描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