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西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暨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单位(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于2022年11月17日10: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人事处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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