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知识产权相关领域专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1.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请各单位(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宣传,认真组织。
3.各单位于2022年9月8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个人身份证、职称材料、职业资格证、学术和相关从业经历、成果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和电子扫描版)。人事处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