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2〕234号,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各单位(部门)需根据《通知》中确定的研修学员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2022年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研修学员候选人名单。
2.各单位(部门)请于2022年9月7日17:30前将《2022年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2022年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