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山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及各系列相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请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档案系列拟晋升人员按照对应系列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报名。
版权所有© 山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邮政编码:0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