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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语委专家咨询组专家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5-03

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省语委专家咨询组专家的通知》(晋教语函〔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省语委专家咨询组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熟悉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在相关厅局及直属单位、高校、研究机构从事语言文字等方面教学、研究、管理、应用等工作的专家学者。省语委专家咨询组专家实行聘任制,任期为5年,可以连聘连任。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古文字研究等重要领域职称可放宽至副高级;

(四)研究领域:汉语言文字学、汉语方言学、书法创作、书法教育、盲文手语教育、普通话推广、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等与语言学相关的交叉学科。

三、推荐办法

1.个人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报名并填写山西省语委专家咨询组专家推荐表。

2.单位推荐。我校按照要求择优推荐,每单位可推荐1-3名符合条件的专家。

3.遴选。省语委、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推荐专家进行遴选,组成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在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山西省语委专家咨询组专家推荐表并于5月13日将报名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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