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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教师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7-15

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教师的通知》(晋教学〔2023〕10号)文件要求,现就具体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校可推荐语文学科5人、数学学科5人、英语学科5人、政治学科5人共20人,小语种人数不限,应推尽推。

二、推荐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政治素质过硬。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3.有教育理想和情怀。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考试命题工作,自觉为国家教育考试事业贡献力量。

4.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命题理论水平和命题实践能力,掌握基本的教育测量学、统计学、心理学知识。参与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优先。

5.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能严格遵守安全保密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命题相关规章制度,自觉履行职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相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入闱命题集体生活。

7.满足所需专业学科类别和学历、年龄等相关条件要求。

(1)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上的(1983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第一学历),公费师范生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

(2)专业要求。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教学研究相关专业。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者优先。

(3)年龄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职称要求。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5)工作经历要求。有较长时间(6年以上)从事相应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的经历,经验丰富,熟悉相应学科领域的课程标准和教材,了解掌握教情、学情,目前仍在该学科的教学(教研)岗位。

8.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推荐: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3)学术不端、师德师风存在问题者。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推荐要求的人员。

请各单位(部门)在广大教职工中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报名并填写《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教师推荐表》和《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教师推荐情况汇总表》(推荐人多于1名的,请推荐部门注明推荐顺序),于2023年7月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材料统一交回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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