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时间要求
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三、具体材料报送要求:
(一)须报送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清单: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
2.《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3.附件材料:引进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二)须报送至邮箱的电子版材料清单: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excel表)
2.以部门为单位的《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excel表)
3.附件材料:引进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劳动合同等(扫描PDF版,每个证件单独扫描为一个PDF)
四、其他说明
如申请人有在晋工作经历、在晋社保缴纳等特殊情况,请务必另附申请报告,对以下问题做出说明:1.在晋工作起止日期和读博起止日期;2.在晋工作单位是否有编制,属于哪种编制;3.在职期间有没有领取过来晋补贴;4.离职后是否返还工资、社保或赔偿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