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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西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3-27

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山西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1374号)及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可从自强模范、助残个人、助残集体中任选一项不超过1/个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部门)在广大教职工中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教职员工和集体积极申报。

2、请各学院(部门)可从自强模范、助残个人、助残集体中任选一项进行推荐1/个,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3、各学院(部门)于2025328日下午1500前统一将以下材料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1)推荐情况报告(推荐过程、征求意见情况、推荐意见等,加盖部门公章);

(2)推荐对象汇总表(一式五份,加盖部门公章);

(3)推荐审批表(一式五份);

(4)征求意见表(一式五份)

(5)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包括推荐对象的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以第三人称叙述,字数不超过2000字);

(6)事迹简介(500字左右,特点突出,文字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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