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校职称改革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类管理为目标,建立以学校指导监督、学院统一管理的校院二级管理运行机制,经领导研究,就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做以下规定。
按照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学校正高职数及教辅、其他系列职数由学校统一管理,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下职数将下达各二级学院管理。
根据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建立以业绩为重点,品德、知识、能力等为要素,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分为四个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1)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全校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体育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2)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老师。(3)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4)专职辅导员型:专职从事辅导员教学工作的教师。
根据上级下达的职称晋升职数,按照“倾斜重点、统筹全面、兼顾一般”的原则,学校各二级学院教授以下岗位职数将按教师总数的比例合理调配,并下达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各学科发展情况,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承担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任务的学院可适度倾斜。
教师按照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或专职辅导员型教师分类进行申报,量化计分将按照新修订的《山西中医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计分办法(修订稿)》执行。在达到山西省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及教师系列的《评审条件》基础上进行量化,量化考察最后得分将按照教师申报的类型按不同的“权重系数”调节,考察时教学型教师将重点考察其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兼顾科研工作;教学科研型或科研教学型教师在考察其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的同时考察其科研工作。
向学校评审(推荐)领导组推荐时,教师申报教授职务、专职辅导员申报教师系列各级职务及教辅、其他系列人员申报各类职务者由学校人事处进行量化排队;教师申报副教授及以下职务者由各二级学院量化排队,学校评审(推荐)领导组根据职数择优评审推荐上报(专职辅导员申报教师系列各级职务者可不受二级学院职数限制,在达到山西省教师系列的《评审条件》基础上即可由学校评审(推荐)领导组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