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人函〔2024〕13号)文件相关要求,我校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人选1名,高技能人才人选1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在广大教职工中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2. 各单位(部门)原则上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人选或高技能人才人选1名,无特别优秀者可不推荐。
3. 各单位(部门)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230号)(见附件1)中推荐条件,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材料和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的一致性。
4. 各单位(部门)于3月28日17:3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Word、Excel及盖章后的pdf版,以刻盘或U盘拷贝方式交回)交回人事处(行政楼515办公室):
(1)推荐报告(包含人选基本情况、单位/部门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纸质版3份,A4纸打印,见附件2);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
(4)个人业绩成果情况证明材料1份;
人事处将组织专家对全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名。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
联 系 人:赵占华
联系电话:15135116191
附件: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
3.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