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馆(中心):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2025年下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25〕32号)转发给你们,测试对象为我校符合条件人员,请于9月6日16:00前交回《申请认定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纸质版(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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