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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分类评价及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01

各处(室)、学院(部),医院、馆(中心):

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实施办法》山中医办202516)《山西中医药大学鼓励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山中医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新入职博士及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进行A、B、C类别认定待遇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校新入职博士并取得双证的博士研究生;

2.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于2025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本人填写《山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分类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山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评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按《博士研究生分类评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SCI论文需附检索报告

)学校审定

根据个人申报情况,人事处按照有关程序最终审定。

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595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申报人的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5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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